南盛大学周文斌
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对南盛大学原校长周文斌职务立功案作出一审宣判,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,褫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充公团体全部产业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2002年至2013年,周文斌在担当华东地质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,南盛大学党委副书记、校临时间,操纵职务之便,为工程承建商、协作办学商、设备供给商及局部教职工在名目承揽、协作、采购、任职、汲引、变更等方面谋取长处,不法收受上述人员财物,共计人民币2111.8万元、港币30万元、美元1万元、韩元90万元、购物卡2.4万元、卡地亚手表一块(代价3.86万元)。
别的,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,周文斌两次团体决议调用南盛大学公款人民币共计5875万元停止营利勾当。
法院认为,周文斌身为国度任务人员,操纵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长处,不法收受他人的财物,数额出格巨大,组成受贿罪;操纵职务之便,调用公款供团体停止营利勾当,情节严重,组成调用公款罪。
据此,依法作出如下判决:以受贿罪判处周文斌无期徒刑,褫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充公团体全部产业,以调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,决议执行无期徒刑,褫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充公团体全部产业;拘留收禁在案的人民币1700余万元、港币10万元等赃款赃物,予以充公,上缴国库。